本帖最后由 石台消防 于 2021-4-14 11:19 编辑
石台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提高消防队伍执勤实力,依据《池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》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收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原则 (一)面向社会、公开招聘; (二)民主公正、竞争择优; (三)统一组织、分工负责。 二、招聘对象及条件 1、政治面貌: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忠于祖国,有志为人民服务,为消防事业做贡献,政治历史清楚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,乐于奉献,现实表现好。 2、学历: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。 3、年龄: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的男性公民。 4、身体条件:身体健康,体型端正,无传染性疾病,无皮肤病,无肢体功能障碍,符合体检标准,能吃苦耐劳,政审合格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5、优先条件:部队(含原消防部队)退役人员、具有驾驶证(c1)及以上、体育类特长。 6、本人自愿: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,发挥专长,积极工作。 三、工作岗位 灭火救援岗位4人。 四、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,在石台县消防中队工作(地址位于二中斜对面)。参照准军事化管理,实行工作轮休制度,每月轮休8天,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。 五、招聘程序 (一)报名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至10月19日(每天上午8:00-11:30,下午2:30-5:30),报名地点为县消防大队三楼中队部办公室(石台县仁里镇秋浦东路205号) ,联系电话18356656119。逾期不再受理。应聘人员报名时,须提供以下材料:本人身份证、退役证、毕业证书、部队奖励证书、无犯罪证明(当地派出所开具) (二)评分。本次招聘采取考核评分的方式进行。考核科目为3分钟俯卧撑、3分钟仰卧起坐、单杠、双杠、100米跑等。根据考核结果,按高低排序进行汇总。以下各环节中,考核评分结果相同者均按照年龄从大到小确定排序(同年龄者按出生日期比较确定大小)。 (三)体检考察。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量化评分排序,从高到低分,按1: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、考察人选。 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。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。 体检工作参照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执行。 考察面试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。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,考察环节不予合格。 (四)公示。报名结束后即统计量化评分结果,并在石台论坛公示《量化评分排序》。体检考察结束后,拟聘用人员信息即在石台论坛公示。公示如有异议并查证属实的,取消聘用并依次替补。 (五)签约聘用。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,县消防救援大队即与聘用人员签约试用,试用期一个月。 (六)补录。本次报名、评分确定的人员排序在一个年度周期内有效(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)。一年内,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队员有缺额的,县消防救援大队按此排序依次等额递补,不再另行考核评分。 六、聘用 1、岗前培训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,由石台县消防大队组织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(培训期间统一安排周末休息),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。 2、签订合同。培训合格人员,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,试用期1个月。 3、用工方式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合同用工,实行聘用制管理,同消防指战员混编执勤,共同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。 七、薪资待遇 1、正式录用者薪资待遇每人每年4.6万元(含“五险一金”、服装、伙食等),试用期1700元/每月。 2、招录人员管理使用参照《池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》执行。 咨询电话:0566-6025191 监督电话:0566-6027185 石台县消防救援大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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